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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因市地重劃領取補償費應列其他收入
2014/12/22發佈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拆除市地重劃區內所持有之建築改良物,取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其獲領之補償費應列為其他收入課稅。
該局指出,市地重劃係將一定區域內之土地重新整理並興建公共設施,可有效促進土地經濟使用與健全都市發展,重劃區內因重劃而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2條之1規定,應予補償。
另外,按財政部1995年8月16日台財稅第841641639號函釋規定,營利事業因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依拆遷補償辦法規定領取之各項補償費,應列為其他收入,其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得以一併核實認定。
該局近期查獲甲公司2011年因拆除自辦市地重劃區內之建築改良物,取得拆遷補償費4,500萬元,該公司主張確實領取拆遷補償費,因同時付出等值之抵費地,減除成本後並無所得。
惟經查抵費地為辦理市地重劃所負擔之重劃費用,屬重劃後土地之改良支出,應於計算土地交易免稅所得時減除,而非拆遷補償費之必要成本,不可由拆遷補償費之應稅收入項下減除。甲公司2011年取得拆遷補償費,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漏未申報該筆其他收入,經核定補徵稅額756萬元外,並處1倍之罰鍰。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因市地重劃領取之拆遷補償費應列為其他收入,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如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規定致漏未申報,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資料來源:mygonews】
轉售未過戶之土地,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2014/12/22發佈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有土斯有財為我國傳統觀念,台北市可供建築之土地奇貨可居,土地交易價格屢創新高,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個人出售土地的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惟如出售未過戶之土地,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指出,民眾購入土地後,未辦理產權過戶,旋即出售給第三人,並直接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變更為第三人,因其所出售的是土地移轉登記請求權,並非土地,故其所獲取之利益並非出售土地交易所得,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該局說明,A君於2012年7月以5,000萬元向B君購入台北市約8坪左右之土地;該局查核發現該筆土地係由C君直接過戶予A君,再審酌C君提供之土地買賣契約書,係B君於2012年5月以4,500萬元向C君購入該筆土地,B君並未將該筆土地登記過戶在自己名下,旋即於同年7月出售予A君,並且由C君直接登記過戶予A君,B君2012年度未申報該筆財產交易所得,除補徵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該局呼籲,民眾出售未登記過戶之土地,應依上開規定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如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致漏未申報者,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mygonews】
夫妻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報繳契稅
2014/12/22發佈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課徵贈與稅,若贈與的財產為土地,也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為何贈與房屋卻應報繳契稅?
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免課徵贈與稅,及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分別規定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及土地稅法第28之2條。但契稅是就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所書立契約契價課稅,除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外,並無夫妻間贈與房屋得免徵之規定,故夫妻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依規定報繳契稅。
提醒民眾,如果不動產在持有期間2年內即再行出售,因屬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之課稅範圍,即有被課稅的可能。財政部於2014年11月14日發布有關夫妻之一方取得配偶贈與的不動產,日後出售在計算奢侈稅持有期間時,可將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的持有期間納入計算的規定。民眾在出售不動產時,務必要留意各稅法之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mygonews】
遺產稅及贈與稅復查期限,不因核准延期繳納而展延
2014/12/22發佈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遺產稅或贈與稅之稅捐處分如有不服,應於法定不變期間內申請復查,且不因稽徵機關准予延期繳納而有所展延。
國稅局指出,轄內被繼承人甲君於2007年12月1日死亡,繼承人乙君於2008年5月2日申報遺產稅,經該局核定遺產稅額57萬元。嗣因遺產農地於列管期間內移轉他人,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乃否准該農地扣除額,追繳遺產稅額220萬元,重行核發之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自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2月25日止,並已於2012年9月26日合法送達。
乙君收到繳款書後,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經該局同意展延繳納期限至2013年2月25日;惟本案申請復查期間仍應自原繳款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30日,即2012年12月26日起算,至2013年1月24日屆滿。乙君遲至2013年1月26日始申請復查,顯已逾期,經該局以程序不合駁回確定。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對核定稅捐之處分有不服,切記要在原繳款書送達後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資料來源:mygonews】
台泥廠區明渠及滯洪池動土,陳菊盼改善鼓山淹水問題
2014/12/22發佈
幾經多次協商,台泥公司於2013年都委會終於同意提供用地,讓市府設置滯洪池,2014年12月21日廠區明渠及滯洪池工程正式動土,市長陳菊表示,鼓山區緊臨柴山山腳,每逢大雨山區流水短時間內匯入,加上鼓山運河斷面不足,常無法順利排水,導致當地長期淹水,期盼新建滯洪池,徹底改善淹水惡夢。
台泥廠區明渠及滯洪池工程總經費2億4000萬元,陳菊首先感謝營建署大力支持,補助1億7160萬元,由市府自籌6840萬元,她表示,排水渠道總長1,100公尺,分成A、B滯洪池,A滯洪面積0.9公頃,滯洪量3萬噸;B滯洪面積1.5公頃,滯洪量3.5萬噸,可滯洪量達6.5萬噸,預計於2016年汛期前完工。
陳菊說,鼓山區過去在豪大雨時,鼓山三路下水道系統短時間要容納柴山山區大量流水,鼓山運河斷面不足,箱涵無法負荷龐大水體,就會沿低地冒出,導致鼓山三路、華安街、銀川街一帶淹水,未來工程在廠區內設置繞流渠道,徹底截流柴山流水,解決當地淹水問題。
她亦表示除了加速治水防洪,市府已進行鼓山陸橋及公園陸橋拆除、鐵道文化園區改造,為配合美術館園區、凹子底及中都濕地四周圍的發展,市府斥資4億興建中都願景橋,並開闢重劃區內多處公園及聯外道路等,她同時也感謝中央投入354億元經費在交通運輸部份,分別補助環狀輕軌165億萬元與鐵路地下化左營段106億萬元(中央75%,地方25%),提升鼓山區的發展及城市景觀。
水利局表示,台泥廠區明渠及滯洪池將採生態工法構築,慎選具過濾保水的溼生植物,兼顧整體景觀,藉由溼地水域環境,增加生物棲息空間,營造出愜意優美的親水環境,使之具備休閒遊憩及生態教育功能,提供市民朋友及外地民眾另一個樂活空間。
【資料來源:mygonews】
區域利多!新北中和都計第二次通盤檢討通過
2014/12/20發佈
中和都市計畫自1993年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至今將近20年已滿計畫年期,於2010年啟動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辦理期間考量通盤檢討涉及議題較廣、費時較久,所以將都市計畫圖重製部分拆出先行辦理審議,全案已於2014年10月30日發布實施,有效解決過去因都計線、樁位線等疑義使民眾權益受損問題。都市計畫圖重製部分以外之檢討,市府也同步積極辦理,今中和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續行報請內政部審議。
城鄉發展局邱科長信智表示本次通盤檢討就中和都市計畫整體規劃、都市發展現況等內容予以檢討,針對中和屬於新北市主要產業發展重鎮、即將進駐之捷運環狀線及密集人口集中等區位特色重新檢視,期能利用產業發展及重大建設之優勢,整合既有山林水道系統,創造兼顧產業發展與宜居環境之未來,其中議題也包括 : 配合新北市產業政策之工業區、商業區發展檢討原則;瓦磘溝、二八張溝及沿新店溪河川區等都市藍綠帶檢討等。
本次通盤檢討亦針對民眾關心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議題進行處理,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已劃設20年以上仍未取得開闢,長年經民眾陳情希望予以檢討解編,本次配合內政部公共設施檢討專案之原則,就未取得開闢及閒置之公共設施用地進行檢討評估,以捐贈一半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及一半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之方式,使政府可加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民眾權益也得以維護,創造市民與市府雙贏之成果。
中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經過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14次研商會議討論,並提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2014年12月16日第51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修正都市計畫書、圖,報請內政部審議。
【資料來源:mygonews】
陶朱隱園,獲2014年北市優良環保工地首獎
2014/12/20發佈
台北市環保局於2014年推動營建工地「三靚(環境、乾淨、安靜)再進化運動」,得獎名單於2014年12月17日出爐,位於信義計畫區的「陶朱隱園新建工程」因於施工期間採用低污染、低噪音、低振動工法及施工機具,有效降低噪音及粒狀空氣污染物,以及定期自主量測工地周圍噪音及圍籬綠美化、清掃(洗)鄰房外牆、人行道及綠地、修補地磚等敦親睦鄰作為獲得一般工程組第1名。
另同在信義區的「冠德興雅案新建工程」C棟及B棟,也因優良營建工地空氣污染與噪音管制作為,以及自主定期清潔工地附近周圍人行道、綠地及道路,環境髒亂點通報管理與處理機制、工地噪音自主管控量測等特色作法,分別榮獲第2名及第3名。
台北市環保局吳盛忠局長表示,台北市自2007年開始推動營建工地「5S潔淨運動」評選活動,希望透過優良營建工地及自主管理營建工地的評選,鼓勵營建業者公司應應加入完善之工安及環保自主管理制度,確實有效提升台北市營建工地管理層次,2014年在考量市民對於住家環境安寧之要求日益殷切,特別提高施工噪音防制的比重,同時也強調低污染工法及圍籬環境綠美化之重要性,以「三靚(環境、乾淨、安靜)再進化運動」辦理優良工地評選,並於12月17日下午2時假台北市青年發展處6樓國際會議廳舉辦頒獎表揚典禮,得獎名單及優良事蹟。
台北市2014年得以「清淨空氣-來自你的行動(Clean Air–It’s your move.)」提案入圍C40「2014城市氣候領導獎」空氣品質獎項,並獲得「全球公民票選城市特別獎」;另台北市2014年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僅11站,不良率(空氣污染指標值PSI大於100)約0.66%,較2004年空氣品質最糟的時期減少了57站日,顯示在市府﹅業者及市民的同心努力下,近年來台北市空氣品質逐年提昇。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透過績優營建廠商表揚活動的舉辦,有效改善市容環境潔淨,降低施工所引起噪音,並增進敦親睦鄰功效及為其他工地的模範與表率,該局也呼籲營建業者持續支持並響應工地圍籬綠美化和道路洗掃認養行動,共同為維護美好的生活環境而努力,讓北市的空氣品質更清新、環境更安靜。
【資料來源:mygonews】
保障權益!內政部修正「地籍清理」規定
2014/12/20發佈
政府近年清理全台因地籍不完整由公部門代為標售的土地權利價金累積達63億元,為使土地相關權利人的權益獲得更周全的保障,內政部於2014年12月17日部務會報通過「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及「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使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及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的管理更為健全。
內政部表示,台灣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所遺留土地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的地籍問題,例如:以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等土地,因土地權利主體不明,嚴重影響土地利用管理。
為澈底解決這些問題,內政部自2008年起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推動地籍清理工作,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將需清理的土地辦理清查並公告,請權利人於期限內申報或申請登記。經清查公告後,能釐清權利內容及權屬的土地,則重新辦理登記;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且未能釐清權利內容及權屬的土地,則以代為標售等方式辦理。
自2008年至2014年11月底止,累計已完成清理筆數7萬2,552筆,面積約4,863公頃,其中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2011年7月起陸續辦理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土地登記土地的標售作業,累計已標出土地計2,906筆,面積約100公頃,標出金額63億元,並依規定將標售土地價金,存管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
這次「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的修正重點,主要是詳細規範主張優先購買人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優先購買權的方式;又如無法認定優先購買權,以致須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已繳納標售價款的處理程序等標售作業流程也予以明定,以保障相關權利人的權益。
另「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主要是修正保管款存入專戶的作業程序,及明定保管款應於得標人繳清價款後3個月內存入專戶,以保障權利人權益;另對於不發還投標人或優先購買權人的保證金,明定該保證金應於專戶存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專戶存管款項的收支,應定期辦理對帳,以強化專戶管理。
內政部指出,這次2個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並呼籲民眾注意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的地籍清理相關資訊,如有土地經政府清查公告列入地籍清理,於辦理代為標售決標或登記為國有前,請儘速申報或申請登記;如果土地已經代為標售或經登記為國有,可於10年內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以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mygonews】
提前告知!2015年豪宅交易,土增稅將會非常「有感」
2014/12/20發佈
2014年12月17日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公布全市土地公告現值,全市平均漲幅為10.63%,眾所關注的地王仍讓101大樓繼續蟬聯,本次調整最值得注意的是,豪宅區公告現值大調整,換言之,2015年出售豪宅者,將付出較多的土地增值稅,成本也將大幅提高。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綜觀本次現值調整,雖然交易量縮小,但在公共建設與交通、開發案的帶動下,地價均呈現上漲,且豪宅標的附近更為明顯,若是2015年豪宅交易,或是豪宅交屋,土地增值稅將會非常「有感」。
在本次的區段地價排名中,商用地王仍以101居首,中正區新光摩天大樓居次,住宅地王轉由宏盛帝寶所在路段拔得頭籌,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幾年蟬聯住宅地王的彩虹大廈,本次跌出五名之外,取而代之的是尚華仁愛、仁愛麗景、皇翔御琚與信義聯勤等新豪宅,顯見本次地價調整,都更與新豪宅案紛紛中槍。
徐佳馨分析,一方面是豪宅帶動區域價格,二方面是尚華仁愛、仁愛麗景等兩都更案的容積獎勵幾乎「吃到飽」,反映在土地價值上十分驚人,也讓公告現值隨之調整。以這樣的做法看來,政府除了透過查稅稽核豪宅外,透過公告現值調整,促使移轉後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暴增,等於直接挹注地方政府的荷包。
綜觀未來,北市公告現值雖然已經達到內政部與九成市價的要求,不過隨後而來的公告地價也將會持續反映,購屋人未來持有成本也將大幅增加。徐佳馨表示,高價住宅優先反映後,平價區大幅調整現值應該也不遠,對於持有土地比例較高的公寓與透天屋主,抑或是還在興建中的建案,未來轉手或交屋時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應該相當驚人。
【資料來源:mygonews】
臨界點!北市2015年公告現值已達市價9成
2014/12/20發佈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來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漲幅度,全市平均調漲約10.63%,已經是連11年調漲,經過調整後北市2015年的公告土地現值已達市價的9成,2014年則持續針對高級住宅、都更與重大建設區域,進行重點式調漲,2014年調幅前兩高的分別則是「松濤苑」與「吾疆」基地的部分土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公告土地現值大幅調漲,最直接的就是「土增稅」會明顯增加,經過這幾年的調整,台北市高級住宅的屋主,未來持有房子的房屋稅與交易時的土增稅都會明顯增加,不過公告土地現值大幅拉高後,也會拉低房地比例,因此可能會出現「多繳土增稅、少繳財產交易所得」的現象。
台北市來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漲10.63%,連續11年上漲,此波連續性的調漲主要漲幅都集中在近5年,而重大建設區域、都更與高級住宅區段,都是公告土地現值重點調漲區域,根據北市府的資料顯示,2015年一般區段地價調幅平均約為8%,但高級住宅區的平均調幅則達26%,近3年高級住宅的公告土地價格調漲幅度高達8成,2014年地價調漲的前兩名分別為中正區的指標豪宅「松濤苑」,仁愛路上豪宅「吾疆」的部分土地。
「松濤苑」從每坪132.5萬元,一口氣調漲至199.3萬元,「吾疆」一小部分的裡地,則從每坪113.4萬元,拉高至每坪169.3萬元,兩者調幅都接近5成,相當可觀。而來年2015年的地王仍是101大樓,每坪公告土地現值為563.3萬元,調整約12%,值得留意的是,北市商業區地價前5名,則有4名出現在信義計畫區中。
至於行政區的調幅部分,則是出現市中心區漲幅大於外圍區塊的現象,調幅排行分別為大安區、松山區、中山區與信義區,調漲幅度超過11%,大同、北投、萬華、文山相對調升幅度較小。
雖然此次調查期間,買賣登記件數減少約4251件,減少幅度約為11.05%,但仍呈現「量縮價漲但趨緩」的格局,曾敬德表示,以2014年北市交易價量表現來看,預料未來公告土地現值調幅應該會趨緩,不過值得留意的是,3年一調的公告地價可能會反映公告現值調漲的趨勢,長期來看持有的地價稅仍會出現上升趨勢。
【資料來源:myg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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